《太陽能》《太陽能學報》
創刊于1980年,
中國科協主管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主辦
《太陽能》雜志社有限公司出版
《太陽能》雜志:
Solar Energy
CN11-1660/TK ISSN 1003-0417
國內發行2-164 國外發行Q285
《太陽能學報》:
Acta Energiae Solaris Sinica
CN11-2082/TK ISSN 0254-0096
國內發行2-165 國外發行Q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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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叫停光伏項目的收購央企已經全面叫停光伏項目的收購! 其中既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也包括分布式光伏電站。在今年的4月,相關部門對央企的核查中發現,在電站的收購中,存在著大量的利益輸送問題,所有的費用都在收購費用中產出。那現在是不是央企的項目就不能做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有兩種模式:第一、與央企成立合資公司,共同進行光伏項目的開發;現在有很多牛X的老板紛紛與央企成立了合資公司,在各地攻城略地;第二、就是直接以央企的名義進行開發建設,最后運作成為EPC的總包單位。 看看上面三個合資公司,股權比例從70%,50%,還有5%,您有思路了嗎? 另外,有消息稱,部分央企集團通知要求停止直接收購新能源項目路條。在近日進行的補貼項目核查中,路條買賣被作為一票否決,部分存量帶補貼項目由于涉嫌路條買賣被取消補貼資格,且需要投資企業回繳已經發放的補貼資金,致使不少參與補貼項目收購的企業深陷其中,極大的打擊了央企直接收購項目的積極性,也間接導致了央企在項目收購方面的收緊。 所謂“光伏路條”,是對政府部門將光伏開發項目予以備案并列入建設規劃的批文的一種俗稱。由于光伏項目開發權,尤其是大型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的開發權目前是一種稀缺資源,于是企業在獲取“路條”時是存在競爭的。嚴格執行備案制,對其中涉嫌倒買倒賣項目備案文件和相關利益的企業進行嚴厲打擊,不僅是對“路條販子”的打擊,也是實現國內光伏企業良性競爭的有效舉措。 來源:光伏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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